谈中国钓鱼岛现状(1)
2008-06-17 08:17:35 中华网论坛 【大 中 小】 发表评论
背景资料: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诸岛总面积是6.3平方公里。在这些岛屿当中,钓鱼岛的面积最大,4.3平方公里,海拔大约是362米,钓鱼岛上长期无人居住,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叫钓鱼台,这个钓鱼台列岛也叫钓鱼岛列岛。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记者:无论从历史还是法律的角度,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从战略意义的角度钓鱼岛的重要性何在?
金一南:钓鱼岛的战略地位应该结合起来看,就是军事意义和经济意义。钓鱼岛实际上是我们东海大陆架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台湾岛向东北方向伸展的一部分,实际上从军事意义上讲,从明清的历史,钓鱼岛是跟琉球和台湾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是我们的东海大陆外面有一个整体的屏障。
再就是经济价值,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就是67-68年间,联合国亚洲经济委员会通过台湾海峡以北的海底资源的勘探探测,发现包括钓鱼岛在内广大东海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油气储藏。按照八十年代初通过的海洋法公约,中国和日本是“相向不共架国”,这是海洋法公约的专业术语,就是中国和日本“相向”,但没有共享一个大陆架,叫“相向不共架国”;中国的大陆架在向东海延伸的时候有一条冲绳海槽把大陆架切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向不共架国”的海洋权益划分,大陆架延伸国能够居于大陆架的三分之二;那么日本是相向不共架国,由海槽划断,只能享有大陆架的三分之一。
按照联合国的海洋法公约的划定,亚洲经济委员会所勘探出来的东海富含油气储藏的大陆架(20万到22万平方公里)要被中国大陆所具有,净归中国;日本非常着急,钓鱼岛的真正意义就从这里产生,绝对不是一个从地理概念来所说(6.3平方公里)的小岛,绝不仅仅是一个轰炸的靶厂,到处都是弹坑。钓鱼岛的位置正好就在冲绳海槽上沿,就是悬崖的边缘,大陆架的向东延伸,碰到冲绳海槽上延,一下就断了。如果日本要占有钓鱼岛,就是和我国是“相向共架国”,按照联合国的海洋法公约的裁定,“相向共架国”大陆架的权益划分是一家一半,钓鱼岛周围20-22万平方公里富有油气储藏,基本上要划给日本,这就是钓鱼岛的争夺,日本绝对不放弃的一个非常大的原因。
我们可以看到,日本所有对钓鱼岛的经营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发现油气资源以后。所以说在1971年、1972年,美国人当时把硫球群岛签订了《有关硫球和大东群岛的协定》,把硫球群岛归还日本的时候,日本瞒天过海,一并的把靶场也接过去,但这不仅是几个靶场的问题。
美国人当时归还钓鱼岛时,在那种情况下,很难明白它的真正意义。1971年时,美国越战打的一塌胡涂,深陷泥潭,尼克松1968年上台,他当时的竞选的口号是停止越战、从越南撤出来,美国人当时一门心思想的是从远东拔出腿来,从越南拔出来,从那些麻烦的地方拔出来,那时美国人是收缩的态势;所以一并把钓鱼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管理,给我们带来了很大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