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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工艺涿州店0312-3855992转分机108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7:46

听说爱情会回来(完整篇) 作者:张静安

内容简介:

  因为八岁时一场家变,让她远离亲情。

  她孤寂、决绝,却又果敢、坚强。

  二十岁之前她不相信爱情,二十岁之后,她毫无防备地陷入爱情。明知是一场苦恋,她依然义无反顾,直到她已深陷到与别人的生活之中。她就是胡平凡,一个极其不平凡的女子。她有着茉莉一般清冷的气质,她成全了自己所爱的人与别人的爱情,投身到另一场看似风平浪静的爱情。可在他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眼前的他又变成了与十几年前她的那场家变有着密切关联的人……

  她无法原谅这场善意的阴谋,于是她选择离开,在零下四十几度的严寒里,她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茉莉咖啡馆

  一切,又都回来了……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7:47

  这是2006年11月底,二十六岁的我已经孤身一人在哈市生活了两个年头。事实上,我来自C城,你知道C城吗?它隐藏在温润多雨的南方深处,林景泰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地图上寻找C藏匿的地点。知道林景泰吗?事实上,相对C城的男人来说,他是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男人。

  “你是不是喝醉了?”林景泰在电话那头有些焦急地问。

  “才两瓶伏特加,醉不了。”我说,此时地图上的世界已经在我的眼前模糊成一片。

  “我服了你了,明天我到哈市,你好自为之吧。”林景泰有些愤怒地挂掉了电话。

  事实上,这只是我在哈市的第二次醉酒。明天就是新年了,岁末的时候,我总会像一个老妪一样,回忆着过往的生活。

  2000年6月6号,一个看起来还比较顺利的日子,我在C城的X大学实习完毕,离开校园。

  除去扔掉的,我手里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箱子,旁边站着我在这个大学里唯一的好朋友乔小漫。

  在楼梯口,我遇见笑颜如花的学妹和他矮个子的男友。与她告别时,我泪如雨下。

  告别的其实只是四年凌乱不堪的大学生活,恰恰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于是就成了我告别时的场景之一。

  “可是,她为什么要哭呢?”学妹的矮个子男友一脸茫然,茫然里当然还有一丝嘲笑。

  我的眼泪马上就止住了。

  “这是一个浅薄的男人,你跟着他不会有幸福的。”这是我对学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男人,给我的眼泪予以鄙视,而我则对他整个人格予以鄙视,学妹一脸愕然。

  这四年,在这些单纯的同学面前,我温文尔雅,人前人后谦卑恭谨,轻音软语。所以,这句话在最后的时刻出现很有份量。

  我的学妹送我下楼后,扔下了那个矮个子男友,拂袖而去。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我拆散了一对原本可以传为千古佳话的情侣,这是我四年大学生活唯一的成就。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学妹在意识里早已厌倦了那个比他矮半个头的无知男友,我的那句话,起到的仅仅只是推波助澜的作用。

  难怪有人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C城的爱情,它来的时候慈眉善目,去的时候面目狰狞。

  当然,这些与我无关,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更未接触过男人。

  我的好朋友乔小漫,在离开校园的最后一晚,也有了惊人之举。她在女生宿舍的大楼上,用荧光笔写了几个醒目的大字:

  大学,教我们失身于人。

  全场哗然,我们默默无闻地来,惊天动地地走。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7:54

  我异常艰难地进入了一家杂志社做外联。说艰难,是因为这中间有个小插曲。杂志社本来是不要人的,但因为我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专长,他们才在庸才为患的情况下破格将我录取——在我弹尽粮绝的时候。

  事实上,我的专长听起来似乎并不那么光彩,那就是喝酒。

  这是家老杂志社,当然,与我打交道的也都是一群老男人。

  我原本说话是没这么恶俗的。

  干净、儒雅、气度不凡的男人,哪怕到了七十岁,我都不会称之为老男人。可这世界,俨然成为了衣冠禽兽们的天下。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群西装革履、人模鬼样,口里却说着淫秽笑话的男人。

  肮脏不堪的笑话,伴着缭绕的烟雾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来,让我恶心不已。

  我的酒量是天生的,我的容貌是迷人的,这两点,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我今后的工作就是要从男人身上去赚钱。因为这个世界,始终是男人的世界。

  我喝酒有一个标准,谁说的笑话最淫贱,我就去灌谁,直到他趴在地上,脑袋能作拖把用我才罢休。

  现在,这些老男人正丑态百出地倒在包厢的各个角落,我拿着在他们醉倒的前一刻签下的合同书,笑意盎然地离开了。

  我的领导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肯定。

  他说:“胡平凡,你可一点也不平凡,每一个跟你喝过酒的男人都说喝得太尽兴了。”

  我回头冷笑。

  是的,我的名字叫胡平凡,我妈在和初恋情人挥泪而别的时候,万念俱灰,胡乱找了个姓胡的二婚男人就嫁了,那个二婚男人就是我爸。而且,据说我爸二婚的原因居然是他的前妻不能生育。于是在一方狂热,一方冰冷的状态下,造就了平凡而不甘平凡的我。基本上,我的出生对于我妈来讲属于波澜不惊,天不遂人愿,而对于我爸来讲却是上天赐予他的一份珍贵而不凡的礼物。

  我喝了不少的酒,赚了不少的钱,这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赖、密不可分。

  我在政治课上学到的词语终于能在生活中派上用场了。

  谁说读书没用?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49

  2001年9月的一天,小漫周游列省回来了。

  “平凡,你知道吗?中国三十多个大城市我跑了二十几个,但是,这一次,我决定一直在C城呆下去了。”

  “为什么,你去的时候不是还说C城十个男人中有九个不是男人吗?”

  “是的,但C城总算还有十分之一的男人,而其它地方,根本就没有男人。”

  “小漫,你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男人?”

  “没有!这也是我一直没有放弃生活的唯一理由。”

  “小漫,难道大学里的那些,你都?”

  “那不是爱情,他们只是我追求真爱路上的牺牲品。”

  “你准备继续屠杀下去吗?”

  “当然。老师说爱迪生做了几千次的实验都没有找到能做灯丝的材料,但他至少知道这几千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我乔小漫也是。现在,我已经知道有二十几个男人不适合做我男朋友,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小漫在社科课程里学到的知识也派上了用场。

  谁说读书没用?

  几天后,小漫生日,二十一岁,年华像花儿一样。

  我们约好在苏芙酒吧门口见面。

  这是小漫第一次过生日没带男人,我诧异。

  “小漫,没男人的生日怎么过?”

  “男人,这不都是吗?”小漫让我看看四周,全是男人的狐光媚眼在我们身上扫来扫去。

  “平凡,你永远都不要认为自己很平凡。男人,对我们而言,永远都是手到擒来。”小漫对于男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自信。

  “平凡,你说这个酒吧会有多少男人死在我的屠刀之下?”

  “不知道。也许,你会在此碰到你的真命天子,你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希望是这样。这几年,我目睹了很多生龙活虎般的男人被她抽干了精血。

  “平凡,你还没有谈恋爱的欲望吗?喜欢你的男人不止一两个吧?”小漫问我。

  “我对那些男人没兴趣。”我慵懒地说。

  “平凡,我佩服你。要是没有男人,我可活不了。”小漫叹气。

  苏芙酒吧里的慢摇歌曲,总是能摇得人心碎,这是小漫在喝光一瓶芝华士后说的。

  而我,从不和女人喝酒,哪怕是再好的朋友。我的酒量是用来对付男人的。

  “小姐,这瓶酒是隔壁的那位男士送的。”酒瓶刚空,服务生不失时机地走了过来。

  我和小漫同时转过了身。

  邻桌,坐着一个孤独的男人。

  “喂,你过来啊。”小漫眼神迷离,小指一勾,那个男人应声而至,坐在小漫的身边。

  “你——认识我吗?”小漫指着自己的脸,细尖的瓜子脸在这个时代依然占据主流。

  男人没回答,倒了酒,和小漫干掉第一杯、第二杯、第三杯……

  小漫终于倒下了,倒在这个男人的怀里。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52

  “她叫乔小漫,毕业于X大学,毕业的第一个半年在电台做实习编导。”男人对着我,首次开口。

  “你们认识?”我诧异地问道。

  “当然,那一年,我在电台做主持。”男人说。

  “可是,她为什么不认识你?”我疑惑。

  “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她从来都不会留下记忆。事实上,我到电台没几天她就走了,我们的交往也只维系了两三天。”男人忧郁地说。

  “可是这怎么可能?”他的话听起来有些荒唐。

  “这是她的优点,只是很多被她抛弃过的男人都没有想到,还能再一次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她的面前。”男人肯定地说。

  “你觉得你很聪明吗?你不怕再一次被抛弃?”我好奇地问道。

  “当然怕。但是,至少现在,我在她看来,是全新的一个陌生人,我们还可以谈一场恋爱。她不再认识我,我就已经是再生了。我该满足。”男人的眼睛在黑暗中如明灯般一闪一闪。

  “你叫明治是吗?看起来,你一点也不明智。”我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并且让他带走了小漫,因为小漫说,没有男人她活不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这个神秘的晚上,我遇到了耀扬。遇见的那天,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个男人对我的一生将带来怎样的颠覆。

  耀扬也是当晚苏芙酒吧孤独男人中的一员,他说他坐在我右边的邻桌,一直在看着我,但我却丝毫没有察觉。

  “看我的人太多了,你长得太平凡,我哪会注意到你。”这是我对耀扬说的第一句话,带着明显的骄傲。小漫说的,对于男人,我们手到擒来,我甚至还没转身看他就说出这样的话。

  然而,我还是想错了。

  “你的包掉在沙发角落里了,我正好看见,就给你送过来了。一个女孩,没包怎么回得去。”耀扬的口气很清淡,让我听不到他有以此来追求我的成分。我心有不甘,我甚至认为,他无非是想采取欲擒故纵的招数。这种男人,在毕业后这一年,我见过不少。

  我转过头,我就不相信,我惊为天人的回眸一笑打动不了他。

  “你是?我怎么觉得你好面熟。”这是我在恍惚间冒出的话。这句话听起来一点也不高明,每个男女在想认识对方的时候都会说,你好面熟,你像我小表弟,你像我大姨妈之类的。

  然而,我对天发誓,天地良心,迎面的耀扬我真的见过。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53

 “你去过X大学吗?”我问。

  “X大学?好像两三年前去过,见网友。”他想了想回答道。

  “你是不是有个网友叫CINDY?”我继续问,

  “CINDY?对啊。可是,你怎么知道呢?”他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我当然知道,CINDY是我的室友,大二的那年,宿舍调整,我们在一起住过一年。”我抑制住惊喜。

  “我还知道,CINDY去见你的那一天,穿着红色臂间带白色条纹的运动衣。”我继续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我好像从没见过你啊?”他彻底迷惑了。

  “你当然没见过我。CINDY那天穿的衣服是我借给她的,那件衣服,我买回来才三天,一直舍不得穿,最后,成全她了。你们后来是不是成为了男女朋友?”我哀哀地说。

  “耀扬,对,你就叫耀扬。那天是中午,你站在我们公寓楼下篮球架旁边,穿着绿色的裤子,很宽大,黑色的T恤上面是正在扣篮的樱木花道。”我补充道。

  “可是,这么久了你怎么连细节都还记得这么清楚?”他微笑着问道。

  “当然,我记得我斜着脑袋在窗户边看了你很久,你双手插在一起,一副处事不惊的样子。”

  是的,那一天的景象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

  篮球架的后面,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树,那一天,梧桐树上掉下的叶子,正好搭配得上他脸上淡淡的笑容。

  每个少女心里都藏有一幅风景,大多是难以遇见的风景,而那一天,我遇见了。

  满腹的少女情愁,豁然开朗。

  如果一定要问被家庭的巨变搅和得对男女之情心存恐惧的我是否对某个男人动过心,我想,能算起来的也只有他了。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57

  尽管那个男孩属于CINDY,并不属于我。

  尽管在后来我又知道,那个男孩也不属于CINDY,他们在匆匆见了一面后就挥手告别了。

  1999年到2002年,两三年的时光,耀扬已经由男孩长成了男人,他的脸不再白净,但也不是古铜,而是黝黑。

  “耀扬,我们算得上是旧识,是吗?”我和耀扬走在酒吧街的繁华里。

  “当然,但是,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胡平凡。”

  “胡平凡,你的名字真有意思。”

  “是吗?可是,你千万别认为我很平凡,我一点也不平凡。”

  “可是,平凡不好吗?我喜欢平凡。”

  “你喜欢平凡?你是说你喜欢我吗?”我把话说得很轻快。

  耀扬就浅浅地笑了。

  在人声鼎沸的酒吧街尽头,我一厢情愿地笑得一塌糊涂。

  我的心情,和我在99年看到他的时候一样激动不已。或者说从小不为人知的惨痛的生活际遇已经让我麻木不堪,而耀扬的出现,无论是上一次,或者是这一次,都给我阴云密布的内心深处带来久违的阳光。

  小漫和那个电台主持好上了,其实是重修旧好。只有小漫完全不知情,在她看来,这个男人新鲜帅气,明朗豁达。而对于事情的真相,我守口如瓶。

  对于别人的爱情,旁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即使是在事实面前也都会成为主观臆断。

  小漫享受着这份新鲜的爱情,明治也活在他破茧成蝶的新生里。

  一切看起来安然无恙,波澜不惊。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58

  九月的雨一下起来就不停歇,这丝丝淫雨,很容易让人意乱情迷。

  而我,还是生活在老男人的圈子里。

  我像一只蛀虫一样吸食着他们已经渐渐腐朽的身体。

  然而,看得出来,他们很需要我这只蛀虫。

  他们的脸上爬满了岁月的痕迹,他们送走了岁月,得到的是堆积如山的人民币。

  而我拥有的是他们失去的,比如青春。他们拥有的却是我想得到的,比如财富。

  我厌恶这些老男人,就如同厌恶我的母亲。因为我的母亲,就是为了一个老男人抛夫弃女的。

  这一天,我在这些老男人的殷切期待中如期而至。

  这一次,谈的是大单,他们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像上次一样,我还没提杯喝,就把自己给灌醉了。

  这一次,他们很清醒,不再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平凡小姐,这一次这个单谈成了,可够你花个一年半载的啦。”老男人欲摸我的手,被我挡了回去,

  “钟大哥,这还得靠您多多帮忙啊。您一句话,我不就可以过一阵轻松日子了。”我婀娜多姿地把酒递给了他。

  他喝酒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很久没洗的头发一搓一搓地打成了结,上面还漂来了橄榄油的味道。

  年轻女孩子用橄榄油做润发剂,涂了之后会清洗一遍又一遍。只留下淡淡的余香。而这些老男人直接就把它们当万金油般涂在上面了,还是他们省事。

  我扭过头,刚吃下的生猛海鲜一股脑儿吐出来了。

  这些老男人们绞尽脑汁翻说着他们日渐消退的记忆里仅有的黄色笑话,当然,是最黄的那种,只有那种才让他们记忆深刻。

  这些黄色笑话,在我短暂的职业生涯里居然是那么的耳熟能详。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些老男人眼里,迟暮之年的唯一乐趣就在此。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8:59

  黄色文化在酒池肉林里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平凡小姐,今天要我签这个单,我只有一个要求,就看你答不答应。”为首姓钟的老男人不愧为领导,笑得也最淫贱。

  “什么,说吧。”我拨开他刚搭在我肩上的手,他的左手上有一粒肉痣,我对肉痣很是敏感。

  于是我转身又吐。

  “说吧,什么条件?”我把刘胡兰视为偶像,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我好歹也是知名杂志社的外联小主管,看你们能怎么样,把我吃了不成。

 “平凡小姐,你放心,我们不会吃了你。”

  天啦,这老男人怎么跟鹿鼎记里的海公公一样能听见我在心里说话的声音。

  我扭过头去,想确认他到底是人还是妖。

  显然,他是人,是老男人,他那只长了肉痣的手又欲搭在我白皙的肩上。

  “说吧,什么条件。”我闭上眼睛,心想你已经够恶心的了,不长肉痣行不行啊。

  “平凡小姐,你要是敢在我们面前把上衣的前三个扣子解开,我立马就签下合同,还一口喝下这瓶人头马。”钟姓男人一脸猥亵地说。

  “签了合同就成,人头马就不必喝了,我吃点亏带回去。”我笑得很乐呵,这是我的职业习惯,合同签了还浪费这瓶人头马干吗。

  我分析的重点都围绕着后两句话去了,显然还没来得及去想前面那句。

  “你是说,你愿意了?”老男人们喜形于色。

  “前面的我没听清,您是说解扣子?大哥,您要有这爱好我帮您找人去啊,您别忘了现在第三产业正兴旺发达着呢。”我迫不及待地想给他指条明路。

  “那些有什么意思。平凡小姐,你跟她们是不同的,我们只稀罕你的。”老男人的手搭在我肩上很久了,那粒肉痣越来越清晰。

  “三粒扣子是吗?”为了这笔十几万的大单,我的大脑在充血,合同一签,我就能提成几万块,够我花好一阵了。

  我开始仔细观察我的衣服,空调房里,我一进来就脱掉了外套,穿着粉色绣花塑身衬衣。

  我在推断,第三粒扣子到了我身上的哪一个地方。

  可我显然是太嫩了,这些老男人,凭借他们多年练就的火眼金睛,显然早就知道,第三粒扣子背后,有他们想看的东西。

  “可是,我要是解了,你们不签怎么办。”我在拖延时间中考虑这件事情的可能性。

  说实话,被这长了肉痣的男人贴着,我还不如脱了,拿合同走人痛快呢。不就是看一下吗?

  “不行,我觉得这事很冒险,我一个弱女子,万一我解掉扣子,你们不签怎么办啊。”我说完这话后仔细地观察他们的表情。

  “怎么会,我们都是讲信用的人。”钟姓男人拍拍桌子,想用气势证明他一言九鼎。

  “那你们先签好,放在桌子中间。”我补充说道。

  吃亏不办事,这是我在工作中遵循的原则。

  “平凡小姐,你可真不平凡。”老男人说完这么一句,醉醺醺地签上了鸡扒似的大名。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我道义吧!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9:00

  我慢腾腾地解下第一粒扣子,然后是第二粒,包厢里鸦雀无声。我还未伤及元气,有人从虚掩着的包厢门外探出头来看热闹。我懒得管了,一个人看也是看,多几个人看也是看,性质没变。

  “去去去。”关键时刻,老男人们倒是很心急,容不得人打搅,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的手,他们自己的手却极不耐烦地驱赶着看热闹的人。

  我闭上眼睛准备解我第三粒扣子,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今天穿的是黑色的带蝴蝶结的性感内衣,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心一横,等待着最后一刻的过去。

  在这最后一刻我的脑海里闪现的居然是普希金的那句话: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而那过去,也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

  我多雅。(天(:0036:) ,得有多少人拍砖砸你呀,我不想转了(:0021:) )

  “胡平凡!”在我即将就义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很大的声音。

  我还没来得及转头,就被人从后面用大衣包着往外拉。

  这人力大如牛,我像一只小鸡仔一样被他用一只手夹着。

  “等一下。”我在仓皇之中不忘革命使命,从他臂弯的缝隙里钻出一只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扫走了桌中间的合同。

  桌上的杯子碟子也被我的手叮叮当当地扫了一地。

  “哎,我说你谁呀?”我被夹出走廊的时候,那些老男人还在后面扯着嗓子喊。

  “我是他爸!”夹我出来的男人对着他们大声吼道,我有些忍不住笑出声来。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9:44

  “你还笑!”这个自称是我爸的男人把我丢进了一辆有些破旧的车里。

  “耀扬!怎么是你?”我的脸僵住了。

  “我就在你隔壁的包间谈工地上的事情,你们那说的话我听得清清楚楚。”

  “隔壁包间?”我突然想起隔壁包厢确实有客人。

  “胡平凡,你居然当众脱衣,你果然不平凡。”这句话是我今天听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话里,带着明显的讽刺。

  “可是,你怎么知道是我?”我疑惑道。

  “你的声音我还听不出来。”耀扬没好气地说。

  “看来,你对我印象挺深的。”我的语气充满调侃的味道。

  “你还好意思开玩笑,你看看你什么样子。”耀扬皱起了眉头。

  我没搭他的话,心里却在偷笑。这个年纪轻轻冒充我爸的男人,气质不凡,关键他是耀扬,让我怦然心动的耀扬。上帝很眷顾我,我和他的每一次见面都充满着偶然和刺激。

  “你很缺钱?”耀扬看着我死死拽着的合同皱紧了眉头。

  “不是,但谁会嫌钱多啊。”我陶醉其中。“耀扬,你今天帅呆了,带着我死里逃生。你不知道,要不是你来,我就真的晚节不保了。”

  我笑得跟梨花似的,故意把事情说得严重,想让耀扬知道我已经把他当成了恩人,这样,我以后也可以以报恩的名义理直气壮地和他扯上渊源了。

  “胡平凡,我真是服了你。要知道,不是每一次,你都有这样的运气,我也只能帮你一次。”耀扬无奈地摇头。

  “放心吧耀扬,我胡平凡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没两下子哪能混到今天啊?”我把合同书拿给耀扬看。有了这份合同,我就可以笑嘻嘻地从老板那里拿到几万块,我能不开心吗?我估计我今晚睡觉都会咧着嘴笑。

依然 发表于 2008-5-20 19:44

  耀扬把我送到我住的大楼对面的马路上。

  “衣服你就穿着吧,改天再给我,外面下雨,别冷着。”耀扬很自然地说。

  “找个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我的大恩人。”我要了耀扬的电话,欢快地跳下了车。

  刚才还在心疼我留在饭店里的那件一千多块的桑蚕丝外套,现在居然因祸得福,我忍不住窃喜。

  耀扬的黑色欧版外套有两个大大的口袋,我把手放在里面,很温暖。

  这个秋天,日子比较长,因为那个在饭店里冒充我老爸的男人,我开始对生活充满了期待。

  上次的那笔大单,奠定了我在杂志社坚不可摧的地位。大言不惭地说,杂志社有一半以上的人是靠我养活的。如果不是总部新来了位年轻有为的海归领导,走与企业合作共享资源办项目的路线,再启用我这样优秀的公关人才,这些老骨头们((:0010:)这。。。 ),怕是早就收拾行囊回家了。

  主编也是,每天平凡平凡的叫得要多亲热有多亲热,还鞍前马后地给我端茶倒水。

  我跟老佛爷似的看着叫得抽搐的脸部肌肉。

  在杂志社我是老佛爷,可在外面,我就是小桌子小凳子小桂子,伺候着无数个老佛爷。

  我容易吗我。

  于是我决定休假,上班这一年多以来,我风里来雨里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主编还没听清我说什么就一个劲地点头。

  平凡,这一年多来,你为杂志社做了太大的贡献,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

  末了,他还发了一大叠奖金给我,当然,只有我赚的一半。

  主编这么多年的老江湖,他怕的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烈女一去兮不复返。

  我好歹在江湖路上闯了一年多,这我能理解。

  尽管我喝酒,但那是我的事业,除此之外,我生活得异常健康,我不抽烟,不打牌,不吐口水,也不是很爱吃零食。

  休假后,我每天在市中心的美丽田园健身房健身,偶尔逛逛书店,再就是逛街、买名牌。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0:41

  JX女装出新款的日子,我会准时跑过去叫她们直接把中号的给我包起来。

  每一次的转身,都听见年轻的服务员小妹在猜测我的职业,她们甚至认为我肯定是哪个超级大款的小蜜。

  看得出来,我这样的小蜜比做白领更让她们羡慕。

  我穿着耀扬的那件衣服,在大街上逛来逛去,已经三天了。

  上身的黑色西服外套,下身的浅灰色苏格兰短裙,还有一双带高帮的平底布鞋,混在井然有序的C城人群里,显得那样的格格不入。

  这一天的滂沱大雨把我堵在了茉莉咖啡店的门口,路上的的士没有空的。

  目送走很多辆不作停留的的士后,我心安理得地拨通了耀扬的电话。事实上,自从那次的意外重逢,我一直都没机会约到他,因为我每次都是以请他吃饭为理由给他电话,而他总是以不用客气为理由拒绝我的好意,尽管我的确是不怀好意。

  “耀扬,我在茉莉咖啡店门口,下大雨,打不到车,你能来接我一下吗?”我问得很忐忑。

  “好,那你就在那等我,我正好离那边也不远,二十分钟吧。”耀扬倒是很干脆地答应了。

  我挂掉电话,他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成了一道美丽的音符。

  二十分钟,如果用来等一个猪头男人,要多难熬有多难熬,可用来等耀扬,一点也不长。

  耀扬的车开到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在捂着嘴巴偷乐呢。

  “平凡,你怎么还穿着我的衣服?”这是我上车后他问的第一句话。

  “我……本来是想还给你,可今天我没穿别的衣服出来。”我下意识地紧紧抱着我那个装JX外套的大纸袋。

  “没关系,你喜欢就拿着穿吧,不用还给我。”他微笑着说。

  “那就太谢谢你了,要不,我请你喝咖啡?这家咖啡店看起来很不错。”我说。

  “当然,C城最有品位的咖啡店,老板跟我还比较熟。不过,改天再喝咖啡吧,我们先去吃饭。”耀扬说。

  “正好,我也饿了,我请你吃饭吧,上次你帮了我。”我顺势说。

  “那我们去吃韩国菜吧。”耀扬提议。

  然后他就径直把车开到了卡萨厨房——一个吃韩国菜的地方。

  “你很喜欢吃韩国菜吗?”我在试探他的喜好。

  “是啊,你不喜欢吗?”他反问道。

  “当然……喜欢。”我撒了谎。

  事实上,我从不吃韩国菜,我害怕拿那个大大的勺子去挑那些酸掉牙的番茄丝。

  “耀扬,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一边大口喝汤一边问他。

  “做工程设计,桑树湾别墅一期是我做的,几栋而已,卖得一般。”耀扬淡然地说。

  “建筑业巨子?”我调侃他。

  “不,最多算个小工程师,偶尔自己接些小工程做。”耀扬自嘲道。

  耀扬的外套下穿着绿色的格子衬衫,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喝着红豆奶茶。

  “所以,你晒得这么黑是吗?我是说你的肤色很健康。”我笑嘻嘻地问。

  “当然,我们这一行,即使是做管理,也一样要日晒雨淋。”耀扬说。

  “你们可真辛苦啊。”

  我搅汤汁的勺子突然翻转,弄得汤汁洒了一桌。

  耀扬又叫服务生给我新添了满满的一碗。

  我吃得很慢,在耀扬吃完半个小时后,我才磨蹭着把最后一勺番茄拌饭吃完。

  “韩国菜真好吃。”我轻轻地擦着嘴,傻傻地笑着。事实上,那些酸汁正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我确定有一小部分已经快与我舌根接上头了。

  “你怎么笑得这么夸张。”耀扬看着我的样子也笑了,露出弯弯的洁白的一排牙齿。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0:47

  十月的公休假,对我来说没意义,我的假期完全由我支配,无限期,所以我看不出来这几天有什么不同。

  耀扬负责的别墅工程在城西的一座小山坡上。

  我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曾坐巴士穿过大半个C城去那里散步。

  那里亭台楼阁,山坡下面的东湖烟波浩渺,是个很有仙气的地方。当然,最重要的是那里有耀扬。只是我从来没让他知道我曾经穿着白色的帆布鞋在离他十米不到的黄泥地里散步。

  那个时候的耀扬戴着黄色的安全帽,在工程部的大门口来回走动,心事重重。

  男人,在年轻的岁月里,总是会为事业做太多的操劳。

  可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令耀扬操劳的并不仅仅是事业,而是一场悲情爱情。

  我是在九月初遇见耀扬的,遇见他之后,C城在我的眼里变得明亮生动。

  我不知道的是,那个时候的C城在耀扬看来,却是一座悲情城市。

  我们之所以留有遗憾,就是我们在该知道的时候有太多不知道。

  小漫来找我的那一天,我恰巧又穿着耀扬的那件黑色外套。我记得我小时候就经常穿父亲的长外套去上学,连膝盖都是温暖的。

  其实没什么恰巧的,上午的时候把它送到干洗店快洗,中午就赶紧取来穿,小漫来的时候是晚上。

  “平凡,你恋爱了?”这是小漫进来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对一切有关男女的事情有着天生的敏感。

  “还没有。”我吞吞吐吐地在没有前加了一个还,给人的感觉是虽然现在没有但即将发生。

  “穿这件衣服的男人,应该是一个正受着伤害的男人。”小漫仔细端详着我身上的外套。

  “为什么?”我惶恐,我一直以五体投地的状态信任着小漫对男人的判断。

  “你看,这两个大大的口袋,可以放进好几双手,还有这竖着的领子,没有丝毫被折叠过的痕迹。”小漫坚定地说。

  “可是,这不能说明什么。”我从大口袋里把自己的双手掏了出来,“这是欧式的,你对欧洲的服装不了解,而且,我刚刚干洗过,当然熨得很平。”我激动地反驳她。

  “相信我吧平凡,但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受伤害的时候,正是你出手的最好时机。”小漫说。

  “可是小漫,我读大学的时候就跟你说过,我不喜欢和有太深过去的人交往,我怕我敌不过他的过去。”我忧心忡忡地说。

  “平凡,你又犯傻了。别忘了那句话,对于男人,我们手到擒来。”小漫不以为然。

  小漫告诉我她进了电视台做编导,完全是她男朋友明治的功劳,她开始尝试着去爱他。

  我开心不已,为的是明治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把我新买的JX的外套送给了小漫,我怕我还没来得及穿,它们就已经过季了。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0:55

  那一夜,我彻夜未眠,把一大瓶咖啡豆磨成了细粉,却没有拿去煮,而是把它们当成尘粒,吹进窗外的暗夜里。

  我摒弃它们,就像摒弃我发过的不和有太深过去的男人交往的誓言。

  我会感到很幸福——如果让我洗心革面的是耀扬这样的男人。

  C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也是一个经济开发如火如荼的新城。

  我经常去的地方是一个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公园,公园的左侧有一排长长的留有硝烟战火痕迹的古老青砖围墙。

  在我十岁之前,我曾经无数次扯着我父亲的衣角在这古墙根下散步。现在,父亲已经远去很久很久了,隔开我们的是伸手不见的时间光年。他没留下任何可以让我缅怀的东西,包括尸骨。我只能在他曾经来过的地方怀念他,而十几年的时光,让C城旧貌换新颜,我能找到的我们共处过的地方已经很少了,仿佛,也只有这里。

  C城这个时候的空气已经很清冷了,站在清冷的风里,整个身体像被凉水浸过一般。

  和我的无所事事相比,耀扬显然是很忙碌,忙碌得我每一次打电话给他,他都会说:“平凡,我很忙,改天我再来找你好吗?”

  我喜欢听他说这句话,于是我就不停地打,这句话让我每一天都生活在期待之中,让我欲罢不能。

  我和耀扬有了第一次长谈是在十月份,耀扬的别墅工程竣工之后,当然是我主动打电话给他。

  在耀扬的面前,即使是男尊女卑,我也毫无怨言。

  耀扬的车身上布满了灰尘,车顶上居然还有落叶。

  还是那家吃韩国菜的卡萨厨房,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由此判断耀扬是个恋旧的人。

  “耀扬,你的心里,是不是放不下一个人?”我问得很直接, 就如同一个人注定要受死的时候,别人问你是选择被慢慢折磨至死还是迅速被一刀捅死,傻子都会选后者。

  “你怎么突然这样问?难道这你也能看出来?”耀扬显然没有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很能看透男人,她告诉我,你这样的男人,肯定是心里放不下一个人。”我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心潮澎湃地等待他否定我说的话。

  “也许吧。”耀扬若有所思地说道。

  “也许吧?到底是有还是没有?能说说你们之间的故事吗?”我显得那样的迫不及待。

  耀扬叹了一口气,以示默许。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0:55

  我知道,面前的耀扬即将揭开一个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故事的序幕,而他却不知道,这于我,是怎样锥心的疼痛。

  “平凡,遇见她的时候,是1999年的复活节。”

  1999年的复活节,我掐指算着时间,显然不长,此刻的我,只能从单一的时间长短来判断他们感情的深浅。

  “我们没有曲折离奇的相遇故事,我们只是简单的一见钟情。可是平凡,你知道吗,一见钟情,太不容易了。”耀扬忧郁地说。

  我替他要了一瓶伏特加,看得出来,他需要这个。

  我还是没喝,我说过,我的酒量只是用来对付那些酒池肉林里的老男人们的。

  “你们,还在一起吗?”这是我最想问的关于他们两个人的问题。

  “我一直认为我们应该在一起,可事实上,她已经跟人飞往巴黎了。”耀扬自嘲地冷笑了一声。

  “你的意思是,她变心了,跟别人走了?”我重复道。

  耀扬点了点头。

  “你忘不了她?”我问得很简单。

  耀扬还是点头,看得出来,他在竭力掩饰已经写在脸上的忧伤。

  “可是,事实是,她已经离开了你,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激动地说道。

  “我知道,平凡,你肯定没有深爱过一个人,你体会不到我的痛苦。”

  耀扬说完这句话就倒下了,瓶子里面滴酒不剩。

  他最后的这句话,让我持续愕然了好几分钟。

  因为不知道耀扬的家在哪里,我把他带到我的公寓。

  此刻的耀扬躺在我深蓝色的沙发上,苹果绿的灯光映衬着他淡淡的愁容。他的衬衣褶皱迭起,他的手垂在沙发之下。我轻柔地把他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他的脸上长了淡淡的一层胡须,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在诉说着与我无关的东西。

  我谦卑地匍匐在他的脚下,激动地看着他。

  不得不承认,爱情的萌生,并不一定需要一个百折千回、迂回曲折的过程,就像我对耀扬的情,完全来路不明。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1:00

  第二天清晨,耀扬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平凡,你的房间怎么如此明亮。”

  我走过去,拉上我的蓝白格子的窗帘,阳光正从那里倾泻进来,带着一团团耀眼的光亮。

  “这是我第一次进单身女孩的房间。”

  “可是,那你和她?”他谈了一年的恋爱没进过单身女子的房间,这让我诧异。

  “她从不带我去她的住处,直到年初,我有了一次机会,可是,那不是单身女子的房间。”

  “你是说?”

  “在我们遇见之前,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在我们遇见之后,他们仍然住在一起。”耀扬哀怨地说。

  “你是说?”我彻底迷惑了。

  “是的,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彻头彻尾的第三者,然后,带她去巴黎的男人做了第四者。”耀扬平静地说。

  这个女人,显然是玩弄爱情的高手,小漫也是,可她们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

  小漫的每一段感情都是在独立的状态下发生的,也就是说每个被她玩弄过的男人至少还拥有一段属于他们俩的单独时光。

  然而,这个女人,却让很多段感情重叠发生,她是蓄意的感情骗子。

  一个简单的多角恋的故事,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旷世骇俗。

  然而,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耀扬这么谦卑地去爱他?

  但是,我没有直接问耀扬,这句话不应该从我的嘴里问出来,这样,会让我显得那么得没底气,还没开始,就已经被她打败了。

  尽管我是多不愿意,但我还是把她想象成一个清丽动人的女子,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耀扬的那份怀念。

  加上昨天晚上,耀扬在我的房子里呆了整整一天一夜。

  中午的时候,我们坐在我新买的原木餐桌上喝海鲜粥,桌身有细致分明的年轮,靠椅上铺着小漫从台湾给我带回来的雪白色的仿真貂毛。

  海鲜是耀扬还没醒来的时候,我去超级市场精挑细选买来的。

  “平凡,你一直是单身吗?”耀扬问我。

  “对啊。”我利索地回答。

  “你真是个简单的女孩子。”耀扬由衷地说。

  “是,我的确没那么复杂。”我紧张地说。我恨不得说,我的确是个好女孩子,比她好几百倍。

  我感觉我在耀扬面前说的话都一厢情愿地带着某种暗示,而耀扬完全听不出来。

  晚饭我们吃的是咖喱鸡饭,我是照着书一步一步学着做的。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喜欢吃韩国菜的耀扬一定也会喜欢吃咖喱鸡饭。

  然而,吃了第一口耀扬就跑到洗手间吐了。尽管我看得出来,他一直都在拼命忍着。他知道我做这顿咖喱饭不容易,鸡丝是我戴着眼镜一根一根切的,切成了线条那样的大小。

  “对不起,咖喱味让我想呕吐,可能是因为昨晚的酒还没有散的原因。”

  耀扬的脸上满是歉意。

  “没关系,我还是给你煮一碗苹果粥吧。”

  我围着胸口有一个大大的赤木晴子,袖子上镶着蕾丝边的橙色小围裙在洁净的厨房里忙来忙去,切着苹果丁。

  出来的时候,耀扬已经离开了。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1:05

  十月底的C城真正开始冷起来了,我在经过商场的橱窗时买了一件黑色的大排扣风衣。我把头发拉直了,还摘下了吉普赛女郎的大耳坠,换上了银质雕花的小耳环。尽管我未施粉黛,但是当风把我宽大的风衣吹起来的时候,还是有很多男人的目光洒满着我走过的那一路。

  我约了小漫在十点半水果吧,又是在门口碰见,我和小漫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我们都很准时。

  小漫的身边,还是那个叫明治的电台主持,我松了一口气。

  “对了明治,你是主持什么节目的?”我们坐下后,我问明治。事实上,我问这句话完全是和他打招呼的意思,没想过要得到回答,因为我从来不听广播。经过了整天抱着个收音机躺在床上的大学生活,现在我一看到收音机就想吐。

  小漫说过,听收音机的人要么就是学生,要么就是民工。

  这两者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混为一谈。

  民工怎么了?耀扬穿着粘满泥巴的衣服戴着黄色安全帽在工地上巡查的时候,不就是扎在民工堆里的吗。

  “我主持的是尘缘在线,属于情感类的谈话节目,每天晚上十点半开始一直到零点。”明治回答。

  “是专门给人解决情感困惑的那种吗?”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经常听类似的节目,还听得如痴如醉。

  “对,每天晚上,都有人向我诉说他们真实的情感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城市,我们的身边。”

  明治那低沉的男低音是那么的好听,没想到他居然是为别人的爱情授业解惑的人。当然,一个有着被抛弃的亲身经历的人,更懂得怎样去对听众言传身教。

  “小漫,我申请出远差了,C城让我透不过气来。”明治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和小漫说。

  “怎么了,为情所困?”小漫打趣道。

  “算是吧,再说,正好也有公事。”我说。

  “出去走走也好,想明白点。去哪呢?”小漫问。

  “哈市,总社的会议在那边开,本来我可以不去的。”我说。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爱的话,就要勇敢去追求,能有多难?”小漫安慰我道。

  “我就是不能确定是不是真到了那个地步。”我说。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1:14

  第二天,我就订了去哈尔滨的机票,祖国的最北边。

  坦白来讲,我真的不能确定自己爱上耀扬是不是被长期生活在C城的孤独情绪给迷惑了,我需要冷静。

  我坐的是晚上的飞机,因为我不想在飞机徐徐上升的时候清晰地看到C城每个角落里的风景。

  可是,在机场,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张望,期待着看到满头大汗跑过来叫我平凡的耀扬。

  这幅景象只是我的幻想,因为我并没有告诉耀扬我要去哈市,因为这在他看来,是与他无关的事情。

  在飞往哈市的飞机上,有一些风尘仆仆的俄罗斯女人,她们的皮肤白得那么不真实,仿佛随便一碰,就会有很多细粉掉下来一般。

  我开始想象,那个让耀扬迷恋着的叫张米粒的女人,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在C城同样的机场,坐着不同的航班,在一个男人的哀伤中飞向了夜的巴黎。

  是的,这个女人叫张米粒,她实在没有辱没这个名字,像米粒一样被无数个男人迷恋着。

  在哈市下飞机已经是深夜,这个古老的东北的城市,完全没有南方城市那般繁华。不到零点,街上就已经人烟稀少了。

  我穿着那件大风衣,寒风刺进了我的骨头里,锥骨般的疼痛,与C城九月皮肤表面上的冷是完全不同的。

  上了的士,我头也没抬就直接跟司机说:“去哈市最好的宾馆。”

  哈市对我来说陌生得干净彻底,所以,这个最好的标准只能依的士司机而定。

  “姑娘,来自南方吧,一听口音就知道。”我的普通话跟东北话相比,那当然是很不标准。

  “是的,来自C城。”

  “C城?我曾经在那里当过两年兵,C城是座很漂亮的城市,特别是C城的美女很出名。”

  年轻的的士司机羞涩地笑了。

  我确定他是好人,才理会他的搭讪,只有好人,才会有这样羞涩的笑容。羞涩是善良的根本,是装不出来的。

  我确定这是哈市最好的宾馆,大厅的富丽堂皇与门口清冷的街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更何况,这里的房间,五百块一个晚上。

  我刷过卡后,身后又是一片唏嘘。

  我这样的单身女子,住这样好的宾馆,在经济并不发达的哈市来说,是极少见的。

  这个城市,在我的眼里,是这样的陌生。我在中央大街上买了一件纯白简短的羽绒服,一条藏青色的紧身牛仔裤,一双平底带白色皮毛的靴子。

  我和哈市人的打扮是完全不同的,他们都穿着长到小腿的宽大的深色羽绒服,穿着厚厚的胶底布鞋,缩着肩膀,毫无身材可言。

  难怪,在哈市这样的地方,看不到美女。(真狂,小心哈市人拍砖砸S你)

  可是,在这么远的地方,在这些陌生人的面前,我想不出我的美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

依然 发表于 2008-5-21 21:14

  索菲亚教堂是哈市的标志性建筑,古老的俄罗斯建筑。

  我凝视着墨绿色的圆顶,高耸的塔尖上还有残留的积雪,左边的平顶上有无数只飞上飞下的鸽子,右边的俄罗斯风情小店里有俄罗斯妇人在尽情歌唱。

  哈市没有我想念的人,却有如此美丽的风景,我抱着手,坐在冰冷的木椅上。

  哈市最难能可贵的特点是,它是个太安静的城市。

  这个安静的城市足够让我进行冷静的思考。

  然而,当站在庄严肃穆的索菲亚教堂里时,我多么希望,耀扬也能看到这幅美丽的风景。

  我记得我在书上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爱一个人,就是在你看到一切有关美的东西时,都想与他分享。

  在哈市的这几天,我的手机一直带在身边,却一直关着,这样我才能人为地想象,在我关机的这段时间里,会有很多人找我,这些人里面,一定包括耀扬,原来,我也会被他需要。

  我在索菲亚教堂下,想象着这一切,激动不已。

  当然,因为关手机,我把会议的时间也弄错了,跑到酒店的会议厅时,会都已经散了许久了。我只好打电话给总部说我在哈市冻病了,错过了会议,他们当然相信,因为哈市与C城温差达二十几度。

  哈市是个寒冷而且没有人情味的城市,除了一份难得的安宁,我对这个城市没有一丝好感。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在几年后的某一天,我会与这个城市结下不解之缘。

  我决定回去了,于是又一次去了哈市的民族大街,买了一大堆衣服,打上包裹,把它们寄回给我的好朋友小漫。

  这一趟到哈市,事实上,只起到了购物、观光两个作用。

  这是我在来之前就已经想到的结果,只有爱情是不能预测的。

  我在离开哈市的飞机上,听说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哈市还有另一个美称:东方小巴黎。

  我在飞机上,掩着嘴莫名地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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